挪威往事:野鴨湖畔的法學沉思

挪威往事:野鴨湖畔的法學沉思 9

挪威卑爾根市(Bergen)市中心有一個小湖,很多海鳥和野鴨都在此戲水覓食,偶爾來訪的海鳥是過客,而成群的野鴨則是這裡的常駐民。因為這個小湖的挪威語名字很拗口,姑且就把它稱為「野鴨湖」。每個清晨,我乘坐輕軌火車從郊外的學生宿舍到卑爾根大學法學院,都會經過這個小湖。

十二月初,北歐的冬季日漸嚴寒,俄羅斯雪原的寒流到來之後,氣溫到了滴水成冰的地步,湖面的粼粼碧波也結成了厚厚的冰層。這個黃昏,天空飄著雪花,我路過野鴨湖,看到為迎接聖誕節,人們在結冰的湖心樹立起了一棵高大的松樹,在一片白皚皚中分外翠綠。湖面上有很多人在溜冰嬉戲,十分熱鬧,於是我也加入其中。

Bergen的「野鴨湖」。

天色漸黑,我準備離去,在湖的靠岸處看到了這樣一副有趣的情形:湖面結冰後,為了給常駐此處的野鴨提供戲水覓食之地,市政部門在湖的南面鑿開冰面,開闢了一小片水面,在距離水面向外大約七八米處,用一些松枝每隔半米插在雪中,把野鴨的領地用松枝隔離出來一個圓形的區域。有意思的是,在這松枝之外,遊人的足跡橫七豎八,雜亂而重疊,而在這松枝之內,除了野鴨楓葉狀和海鳥竹葉狀的足跡之外,竟然沒有一絲一毫遊人踏入的痕跡。

暮色蒼茫,人聲漸息。站在湖邊,望著不遠處幾十隻野鴨,在一圈松枝為它們隔離開的安靜領地中坐臥休憩,聯想到遊學挪威半年以來的見聞經歷,我不僅浮想聯翩、思緒起伏,於是有了如下諸多雜感。

守法的習慣是如何養成的

湖面冰雪上插著的幾條松枝,表述和傳遞的是這樣一個規矩:此處為野鴨領地,行人請勿踏入。這個規矩不是由國家機關制定的,沒有文字表述,也缺乏專門的執行機構。但是,就是這樣一條簡陋而模糊的規則,竟然被所有的遊人嚴格遵守,在這背後,反映了挪威從而也是整個北歐社會普遍而良好的守法狀態。

在我有限的閱讀和行走中,很少看到有民族會像挪威人這樣信仰和敬畏法律,在生活的各個領域都嚴格遵守。比如,在挪威的新、老首都奧斯陸和卑爾根,車水馬龍,但我從來沒有看到過司機違章,很少聽到過關於交通事故的新聞。挪威的很多老房子都是木頭建造的,因而法律禁止在室內吸煙,於是,人們吸煙時都會很自覺地跑去戶外,不管外面是陽光明媚還是風雪交加。在挪威,與其它北歐國家一樣,官員的清廉是世界少有的,人們很多年都沒有從媒體上看到官員腐敗的報導了,據說負責反腐調查的司法官員常常無事可做,悠閒度日。

挪威社會乃至整個北歐地區良好的守法狀態,首先當然要歸功於法律本身的合理性和公正、高效的司法體制,民主的立法程序讓公眾充分參與從而使法律最大程度體現民意,而一群頭腦聰慧和堅守職業道德的法律人用自己的肩膀扛起了法律的正義和尊嚴。除此之外,在我看來還有其它一些法律之外的原因。

首先是和宗教有關。與歐洲大多數國家一樣,斯堪的納維亞國家的民眾普遍信仰基督教,但後者要更加虔誠,挪威、瑞典、丹麥等國曾長期將基督教路德宗奉為國教。挪威的憲法明確規定:「我們的價值觀源於基督信仰與人文傳統」。在挪威,無論城市還是鄉村,隨處可見高聳的教堂的尖頂,時時可以聽到教堂悠揚的鐘聲。到了週末,大多數人家都會關門閉戶,舉家奔赴教堂參加禮拜,聆聽牧師布道。作為基督教經典,《聖經》中不斷出現的 「律法」、「審判」、「公義」等概念,傳遞著樸素的法治信念,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民眾對法律的認知和情感。誠如法學家伯爾曼所說:法律賦予宗教以理性,而宗教反哺法律以溫情,行為有約束,內心有敬畏,生活就會美好。在挪威的日子裡,常常會被所見所聞的事情感動,每個人都很友善,人和人之間的關係簡單而溫馨。

其次是和社會福利有關。斯堪的納維亞國家是著名的現代福利國家的典範,被譽為「最接近共產主義的地方」。政府通過對富人的高額稅收,打造了高度的人人均享的社會福利體系。挪威盛產石油,國家專門從每一桶石油收入中抽取若干份額,作為發展基金留給全社會。我曾在聖誕節的時期,在巴黎和羅馬,看到流浪者寄身在公共電話亭裡、地鐵站裡,或者蜷縮在高樓大廈的屋簷下,但這樣的情形在北歐從未見過。挪威會有身家上億的富翁,也有生活拮据的窮人,但由於良好的社會保障,窮人也能有飯吃有屋住,能過上衣食無憂的生活。「衣食足則知榮辱,倉廩實則知禮節。」一個社會,如果能保證因機遇、命運、能力不濟的弱者也過上有溫飽、有尊嚴的生活,這個社會就不會有太多的怨恨、欺詐、暴力和作姦犯科。在挪威,合理的財富分配和社會福利制度保障了人人得以過上體面的生活,而體面生活反過來促進了人的自尊,保障了法律的良好實施

挪威很多家庭都是離群索居。

最後還和環境和人口有關。挪威地處北極,天氣嚴寒,白晝短而黑夜長,客觀上限制著人們的戶外活動;挪威人口很少,只有四百多萬,且習慣分散居住,很多家庭都是離群索居。在這樣的社會中,人和人的交集不會太多,因而,人情、關係、潛規則等在中國社會常見的影響法律實施的因素就很少存在。在挪威,每個人,每個家庭都是獨立生活,在精神上皈依上帝,在世俗中遵循法律,這是千百年來傳承的民族習慣,也是保障簡單、寧靜、幸福生活的最基本法則。

看不見政府的社會

按照我們中國人慣常的邏輯,市政部門要保護野鴨的棲息,較普遍的做法是由市政當局出一個告示,明確要求不得干擾、傷害、捕獲野鴨,這個告示要麼是刻在鐵牌上,要麼是打印在紙面上,最好再蓋上一個鮮紅的官府印章。但卑爾根市政當局顯然不同,政府根本不露面,也沒有什麼彰顯其存在的權力符號,幾條翠綠的松枝就表達了其意圖,不僅寫意浪漫,而且效果奇佳。挪威,是一個看不見政府的社會

卑爾根市依山靠海,建築佈局和風格充滿了北歐風情。走遍整座城市,最高處的是教堂,最莊嚴的是法院,最豪華的是商廈賓館,而作為公權力核心的政府部門,如果不認真打聽,卻實在很難找到,因為它的建築樸素平常,甚至連醒目的標誌都沒有。由於辦理居留手續和社會保險,我和警察、稅務、社保等部門要打交道,尋找這些政府機構讓我頗費周折。相比之下,在有些國家和地區,權力崇拜的直接表現就是政府建築的豪華和突兀,一個普通地方政府,也可以把自己的衙門修得如美國白宮,其門禁之森嚴,幾乎可與挪威王宮不相上下。然而,凡事都是辯證的,在物理上無比高大的政府,可能在民心中卻特別渺小。

一般來說,政府的最明顯的人格化存在就是警察,他們集威嚴與暴力於一身,是權威的象徵。但是在挪威,除了進出國境時得接受警察查驗簽證之外,在平常的生活中很少看到警察。紅綠燈就能把城市交通管理得井井有條,而社會安全本身就足夠良好了,除了偶爾在街上看到警車之外,警察在日常生活裡實在是非常稀罕。我在市中心曾看到過一次頗具規模的抗議遊行,千百號人在集體行動,而周圍竟然始終沒出現過一個警察。在一年一度的規模宏大的國慶遊行中,聽不到領導講話,看不到官員的身影,除了幾個警察維持秩序外,全部慶祝活動都由民間自發組織,人人都是導演,個個都是演員,真的是普天同慶。

挪威,是一個看不見政府的社會。

但是,就是在這個幾乎看不見政府、感覺不到其存在的社會裡,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卻是無處不在、無微不至。和挪威人聊天,說到政府,他們會用「照顧」(Take Care)這個詞來描述政府和公民的關係。別的領域不太清楚,但我看到,但凡有民居的地方,市政部門都會把平整的柏油路修到其家門口,哪怕是荒山野嶺獨門獨戶;而在凡有居民小區的地方,政府一定會在附近修建漂亮的足球場和帶有鞦韆、沙灘、木馬的兒童遊樂園。有一次,我在機場遇到一個已入籍挪威十多年的華人,他講了一句話:「挪威是一個不會讓人絕望的社會,不管你遇到什麼困難,面臨任何危機,總會有相應的機構來幫助你,你不會感到無助和看不到希望。」這句話至今讓我記憶猶新。

政治哲學家諾齊克在其著作《無政府、國家和烏托邦》中,以個人權利及其自治為基礎,論證了「最低限度的國家」(Minimal State)乃是真正能在道德上被證成的理想的國家形態。在某種意義上,挪威的經驗向世人演繹了諾齊克的政治主張:如何通過一個低調的小政府來維持一個和諧的大社會。在這裡,政府在其法定職責範圍內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而每一個私人,則需通過努力,為自己人生的幸福負責。

人與動物,共享山河大地

小時候在關中農村,秋天採摘自家樹上蘋果、柿子的時候,母親總會叮囑不要摘光,留一些給烏鴉和喜鵲。在西藏和云貴少數民族地區,人們也相信,所有鳥獸,對於山林江河,都是有權利的。這是一種樸素的分配自然資源、處理人與動物關係的傳統。挪威卑爾根市野鴨湖上疏疏朗朗的幾條松枝,同樣也是這種古老觀念的傳承,松枝是一道籬笆,也是權利的符號,表明冰面和水泊並非為人類獨有,也有野鴨的份額。這樣的觀念和做法,被現代人稱之為「生態文明」。

在挪威,政府非常注重生態環境的保護。挪威的森林舉世聞名,從東海岸到西海岸,樹木氤氳成林,溪水穿流其下,成為各類野生動物的天堂。為了保護野生動物的家園,挪威通過立法,以保留地和國家公園等方式,把大片的林地隔離出來,嚴格禁止一切商業開發活動。這些森林在名義上是屬於挪威國王的,但其真正的主人則是各類野生動物。樹林鬱鬱蔥蔥,河水清澈見底,在國王替它們看守的森林中,各類野生動物自由自在地覓食、嬉戲、繁衍生息。

在挪威,生態文明的觀念也深入人心。

除了國家方面嚴格的立法和管理之外,生態文明的觀念也深入人心,成為社會的基本共識。挪威人從來不會以野生動物為食,他們的食材僅限於人工種植、養殖或漁業捕撈,因而,野生動物完全感覺不到人類對它有什麼威脅。早上出門,你會在門口的樹下遇到悉悉索索爬行的刺蝟,而在人來人往的地鐵站出口,有時竟然能碰見探頭探腦的野鹿。有一天清晨,一隻跛腳的野鴨在一所小學門口躊躇徘徊,進進出出的調皮的小學生們沒有一個人去騷擾它,而當它一瘸一拐過馬路時,所有來往的車輛都為這只野鴨停步讓路。

在終極意義上,大地江河,森林草木,從來都不是屬於任何人的,既不屬於某一個具體的業主,也不屬於一個抽象的國家,一切萬物都是自我存在的,並且為所有的生命所共享,正是因為物種的多樣性及其和平共處,才造就了地球的勃勃生命力。然而,近代以來,狹隘的、僅以人為主體的所有權制度改變了人與萬物、自然的關係,凡這地球上所有有用的資源,全部被人類擁有和揮霍,日本的捕魚船在各大洋的海面上瘋狂地追逐鯨魚,而俄羅斯的潛艇則把類似野鴨湖松枝的所有權標誌插進深深的北極海底。於是,所有生命共同棲居和分享的地球,正在變成獨佔性的人類養殖場。越來越多的江河修起了電站,魚類再也沒有了洄游的水道,越來越多的森林被砍伐,鳥獸再也沒有了棲身的家園,資源被造成貨物,貨物被換成金錢,金錢再被變成資本,而廢物和垃圾,被排泄回自然。

生態文明,本來是中華文化的核心價值和固有內涵,儒家講的天人合一,道家講的清靜無為,以及佛家講的「心存敬畏,知恩報恩」,都是在引導人過一種無害於自然的、真正可持續發展的生活。可惜,現代化的鐵籠已經讓我們遠離自然和傳統,日漸麻木,日漸傲慢,日漸失去了敬畏、感動、感恩的心態和能力。反倒是在遙遠的北歐,一種類似中國古人的樸素情懷,被斯堪的納維亞人用他們的制度和行動,延續至今。

挪威良好的生態環境,對野生動物、植物等其他生命形態的尊重,是通過其古樸的所有權觀念、合理的資源分配機制、完善的環境保護制度予以保障的。挪威人告訴我們,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主體不僅包括了當代人,還包括了未來的子孫後代,不僅包括人類,還應該包括野鴨、海鳥、馴鹿、鯨魚;自然所供給的生存空間和機會,不僅要保障人類的基本需求,也必須同時顧及到赤道的雨林、新疆的紅柳以及北極的苔蘚;一切的生命,都應當是這個藍色星球的所有者、受益者和責任者。挪威的故事啟發我們:面對日漸嚴峻的生態危機,現代法律需要更寬廣的視野,更博大的情懷,需要通過合理的設計,如野鴨湖畔的松枝,對人類的慾望予以必要的遏制,對其他生命的權利予以必要的尊重。唯其如此,自然才可以永續,人類才會有未來。

西元2010年12月20日於挪威 卑爾根

 

文章來源澎湃 本文原刊於《法學家茶座》2015年第2期。作者重新修訂後,授權「澎湃」刊發。本文插圖均由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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